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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3月10日《2008年重庆市著名商标复审认定公告》:根据《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》的规定,重庆市2007年著名商标复审认定工作现已结束,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,对2007年到期的著名商标进行了复审,认定“富侨”等著名商标继续有效,认定结果已向重庆市政府备案。
“富侨”保健于1998年7月诞生,2002年11月,重庆富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获得第1967348号“富侨”及图注册商标,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2类,包括按摩、按摩(医疗)、保健、公共保健浴室等。“富侨保健”于2002年3月至2005年12月两次被重庆市工商局认定为“重庆市企业法人知名字号”,“富侨”商标于2004年10月首次被重庆市工商局认定为“重庆市著名商标”,有效期三年。经过10年的艰苦创业,奋力拼搏,滚动发展,在全国26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开设了“富侨”直营店、连锁店400余家,快速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,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,体现了“富侨”品牌的较大价值。
点出<重庆时报>认定公告:http://ecqsb.hsw.cn/html/2008-03/10/node_69.htm
又讯:2008年4月,重庆富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被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为“重庆高新区2007年度突出贡献商贸服务企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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